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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唐山市金桥中学被罚1.8万元 —

更新时间:2023-04-14 12:04:57 编辑:丁丁小编

据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月5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唐山市金桥中学有限公司因拒不改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86万元。

文号“丰润市监新处罚〔2022〕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10月19日,唐山市丰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新军屯镇新军屯村西街路南的唐山市金桥中学有限公司新军屯校区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采购食品原料时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遂当场下达了《唐山市丰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丰润市监新责改[2022] 19号)和《唐山市丰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丰润市监新当罚[2022]1号),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2022年10月27日执法人员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复查,发现该学校采购食品原料时仍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拒不改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唐山市丰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学校处以罚款1.8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唐山市金桥中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刘少忠,注册资本为120万元,企业地址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园西道2号,经营范围包含:普通高中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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